立法院三讀通過《勞基法》修正草案,工商團體負責人多持肯定態度,並盼紛擾年餘的爭議、抗爭能就此落幕,全力往前拚經濟。對於新修定的法案版本,工商團體負責人都認為,是比較有彈性,但是,美中仍有不足。



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指出,新修正的《勞基法》確實比修法前有彈性,美中不足的是加班工時並非企業所期待的版本,但至少也提高到54小時,重點是,很多不確定的因素減少了,所以,他還是很肯定、也感謝政府的努力。

林伯豐說,沒有一項政策能夠100%滿足所有人,既然法已定了,就依法行政,一切都能塵埃落定,全力拚經濟,只要經濟好,企業有獲利,加薪就不會是個問題。

中小企業總會理事長林慧瑛也認為,新修正的版本比較有彈性。她也提醒140萬家中小企業主,資方沒有勞方也成不了事,若有賺錢,要幫員工加薪、要對勞工好一點。

商總理事長賴正鎰也說,「雖然不盡滿意,但還可以接受。」可以接受的是,至少比之前有彈性,不盡滿意的是,休息日加班費還是2.66倍計算,還有14休2的特殊行業依然需要勞動部審核才能適用。他認為,根本問題在整部《勞基法》都太老舊了,應該要大修,不然也應訂定「服務業專章」。

和碩董事長童子賢表示,先前勞基法被罵「三輸」,他認為,勞基法修法沒有「簡單的解」,反對修法的人為凸顯訴求,刻意採用「簡單的解」來反對修法固然無妨,但他近期看到某週刊調查顯示,56%受訪者贊成修成有彈性的勞基法,代表勞基法朝向彈性修法方向,應該大致符合多數人期待。

(工博客來網路書店 商時報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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